根据《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字〔2025〕3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5年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实际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评选组织
根据学校文件要求,学院成立研究生资助资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),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,学院副书记、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任副主任委员,学位点负责人、研究生导师代表、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、团委书记、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。
二、评选对象及评选条件
(一)评选对象
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2.因参加六个月及以上国际交流项目延期毕业未超过一年,且交流期间未参评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。
(二)评选条件
1.基本条件
(1)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(2)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(3)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恪守科学精神;
(4)学习成绩优异,入学以来的课程加权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(含80分);
(5)科研能力或实践成果突出,应取得以下成果之一:
①在学术刊物(社科三类重要及以上期刊、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、自科四类重要及以上期刊)上公开发表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;
②公开出版学术著作(教材);
③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授权;
④在学校及学院认定的学术创新及学科竞赛中获校级以上(不含校级)奖励。
2.否决条件
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评国家奖学金:
(1)违反法纪法规和校纪校规,受到党、团或校级及以上处分;
(2)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,或有其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、社会风险的行为;
(3)无故旷课,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集体活动;
(4)学籍状态为休学、保留学籍或未按学校规定注册;
(5)有课程考试或必修环节首次考核不合格;
(6)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况。
3.参评成果
(1)参评的各类成果应为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,第一署名单位应为“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”;成果认定截止时间为规定提交材料之日。原则上同一成果不得在国家奖学金、学业奖学金中重复使用。
(2)凡参评成果造假的,取消当年及下一年度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。
三、评选计分办法
总得分(S)由课程成绩(S1)、科学研究与学科竞赛(S2)、社会实践(S3)组成,计算方法为:S=S1×30%+S2×60%+S3×10%,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(一)课程成绩(S1)
课程成绩含研究生入学以来至评奖时的所有课程的成绩。计算方法为各门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,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。
例:某生各门课程成绩分别为80、85、86、79、90,各门课程对应的学分分别为3、2、2、2、2,则其加权平均分为:
(80*3+85*2+86*2+79*2+90*2)/(3+2+2+2+2)=83.64,即S1=83.64。
(二)科学研究与学科竞赛(S2)
1.论文计分


2.著作计分

3.课题计分

4.专利、软件著作权计分

5.学术创新及学科竞赛计分

(三)社会实践(S3)
1.综合素质
(1)担任9428cn太阳集团学生干部计0.5分,担任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学生干部计1分。学生干部指:校、院研究生会部长及以上、班长(含专业班长)、团支部书记、班委委员、党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。身兼数职的不累计,取最高项计分。
(2)获国家级优秀荣誉称号计3分/次,获省级优秀荣誉称号计2分/次,获校级优秀荣誉称号计1分/次。
2.各项活动
(1)参加《9428cn太阳集团古天乐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清单》(2025年)及《9428cn太阳集团研究生学科竞赛目录清单(增补)》以外,其他学术、文体活动获奖的,国际级一等奖15分,二等奖13分,三等奖10分;国家级一等奖10分,二等奖8分,三等奖5分;省(部)级一等奖5分,二等奖4分,三等奖3分;厅局级(含校级)一等奖3分,二等奖2分,三等奖1分。奖项等级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,同类取最高分值,不重复计算。
(2)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5分,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3分,参加全省性学术会议且在会议上作报告计2分(在主会场作报告计对应分值,在分会场作报告计对应分值的0.2)。需由导师出具参会情况的书面说明,并提供报告证明材料(如会议议程或报告证书等)。
(3)主持各类社会实践项目并已结项,国家级计5分,省(部)级计3分,厅局级计2分,校级计1分。
3.本办法没有明确的情况,以评审委员会认定为准。
四、评选名额
全院共有7个国家奖学金名额。经研究决定,按学科大类分配,其中教育学类(含教育学、教育管理、小学教育)2人、心理学类(含心理学、心理健康教育)2人、教育技术学类(含教育技术学、现代教育技术)2人、学科教学类(含学科教学(数学)、学科教学(生物))1人。
五、评选程序及工作安排
1.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,所有参评成果须经过导师审核并在申请表上签字认可,否则不予评审。由各班班长组织初审个人材料,汇总后提交太阳集团办公室。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17:00,逾期不再接受申请。
2.10月11日-13日,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秘书对个人材料进行复审,然后提交学院研究生资助资金评审委员会审定。评委如有涉及到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参评时,则不参与表决。
3.10月13日,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
4.10月20日,学院将公示无异议后的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研究生院。
5.其他未尽事宜以9428cn太阳集团研究生资助资金评审委员会议定为准。
6.本评选办法由9428cn太阳集团研究生资助资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。
9428cn太阳集团
2025年10月9日